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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63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丹先生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一年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继续推进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延长一年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二)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三)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四)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2015年7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于2012年6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据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结合实际情况,应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多方面征询意见和审查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丹先生、郭翥先生、张海臣先生、吴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多方面征询意见和审查后,推荐徐建新先生、林天海先生、赵士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2)。

      公司董事会向原董事石林先生、刘泽辉先生、刘炜先生、宁雨洁女士及原独立董事潘必兴先生、姚长辉先生、苟兴羽先生在任职期间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董事会相信,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将在现有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健康运营,公司主营业绩、经营效益将进一步稳步提升,并继续向公司股东提供一份良好的投资回报。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丹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读金融博士,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1991-2003年任香港沪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健伟贸易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 绿新有限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任绿新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8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郭翥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汕头市技术监督局质检科科员,乐德罗(新加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汕头市正兴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汕头市金山中学校友会理事。

      3、张海臣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经济管理专业;曾任哈尔滨捷隆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绥化隆福复合肥厂厂长,绥化隆福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绥化圣农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隆福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黑龙江金博世纪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绥化金博世纪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

      4、吴德明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平面传播与科技专业;曾任四海分色制版有限公司工程师,达克伦亚洲有限公司营运总监,元亨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印刷学院兼职教授,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金鼎印务有限公司外聘专家委员。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士勇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北大光华管理学院EMBA毕业。曾任天津铁路分局干部,天津电视台新闻部制片人、经济部副主任,中国教育电视台新闻总监、广告部主任等。2007年后任友拓传播机构首席顾问。现任《北大商业评论》常务副社长。

      2、林天海先生,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汕头市科协委员、汕头市青联委员、汕头市信息协会副会长、汕头市软件协会副会长,汕头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委、汕头市十佳青年科技带头人。

      3、徐建新先生,195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6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宝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设立于2012年6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可以连选连任。据此,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已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人数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应选举出3名监事,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

      监事会根据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56%(计317,440,000股)的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提名伍宝中先生和李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资料详见附件)。

      本公司工会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大会一致通过决议:选举刘文琴女士担任本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资料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向原监事程永清先生、周寅珏女士在任职期间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侯选人简历

      1、伍宝中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海军东海舰队宣传部长,海军上海基地政治部主任、副政委;2007年4月加入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党支部书记。2012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2、李韶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爱特公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宝钢集团-上海冠达尔钢结构有限公司内部银行主管,.宝钢集团-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员,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综合主管,现任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3、刘文琴女士,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贵州省平坝县高峰中学人民教师,遵义市长征电器集团教导主任,上海华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行政主管,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65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8日(星期一)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一、增加临时议案

      2015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5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提交的4项临时议案内容如下: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一年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有关该等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一年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认为,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上述临时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增加至17项,全部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绿新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5年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一年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上述第3-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上述第12-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审议通过,上述第14-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审议通过,上述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已公告的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6月30(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6、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9:00-17:00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上海绿新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绿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1-2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1.2,依此累推。具体情况如下:

      ■

      (3)议案1至议案15,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议案16至议案17实行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选举董事的累积表决票总和=每位股东持有股数×7,选举股东监事的累积表决票总和=每位股东持有股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可在相应的累积表决票总和之下自主分配。

      (5)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b)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申请数字证书需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c)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2)邮 编:200331

      (3)联系电话:021-66278702

      (4)指定传真:021-66278702

      (5)联 系 人:张晓东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

      ■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