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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15-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告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基金代码“000577”)的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组合比例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三)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四)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五)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六)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七)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将予以公证。

      (八)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九)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6月30日,即在2015年6月30日交易结束后,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基金”)登记在册的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一)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开立持有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安信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机构开立持有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安信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非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委托他人出席本次大会的,还应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六、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大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本次大会。

      (一)纸面方式授权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二)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二)和持有人开立持有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二)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亲自出席本次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的,又存在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其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受托人收到的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授权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授权计票;授权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3、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将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意见的,视为弃权。

      七、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5年6月30日(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代表。

      (三)基金托管人代表。

      (四)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六)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九、计票

      1、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十、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基金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三)关于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变更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十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将于2015年7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于当日上午8时30分之前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为当日上午9时50分。登记截止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务人员、聘任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特别提醒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进行会议现场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是开立持有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及(或)其复印件,如若开立有多个账户且使用的是不同的身份证件,需要分别提供各账户对应的身份证件及(或)其复印件。

      (四)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十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三、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联系人: 王阳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传真:0755-827992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http://www.essencefund.com/index.html

      2、监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联系人: 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5096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598号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邮政编码:200040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十四、持有人大会咨询方式

      召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08-8088

      会议联系人:陈婕

      电话:(0755)82509999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0日

      附件一:《关于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组合比例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组合比例的议案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7月7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载明基金的类别: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我公司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4月2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股票投资占本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告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对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修改的议案进行表决: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改为“80%-95%”。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第八部分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并通过上述议案,经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则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按议案通过的内容进行修改。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第八部分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修改的议案未获得通过,则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不进行修改。

      就本基金修改投资组合比例的议案,请予表决。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 20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机构代表本人/本机构出席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本人/本机构于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机构投资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关于恢复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

      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06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恢复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6月23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于2015年5月14日公告并从2015年5月14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3日起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0日

      关于暂停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

      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06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6月23日;限制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为: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

      2、通过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申购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15年6月23日,需要注意的是6月19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6月23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3日起暂停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的交易内容具体如下:

      1、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

      2、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大额转换业务;

      3、暂定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