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2015-031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天目西路111号新梅华东大酒店4楼新梅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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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王红新先生、董事曾志锋先生、董事罗炜岚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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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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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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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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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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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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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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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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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6月18日披露了2015-029号公告,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20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主审法院”)提起的关于请求判令王斌忠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上海开南账户组买入上海新梅股票行为无效的诉讼,以及其他相关情形,为保障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及进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合法股东之权益,公司决定不允许王斌忠所实际控制其股票账户的相关法人(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出席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不认可其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周易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