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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过渡期折算结果及进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公告
    2015-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的相关规定,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和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之间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自2015年6月4日(含)至2015年6月25日(含)。其中:自2015年6月4日(含)至2015年6月24日(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2015年6月2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对在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以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估值为基础,在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经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5年6月25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58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1.4575941643。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1,940,869,367.39份调整为2,828,999,863.64份,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将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净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二个保本周期间持续持有并至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将适用于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三年,自2015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6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已暂停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并自2015年7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