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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覃永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柳化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7月14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柳化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蓝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7,100万元,租赁期限23个月。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缴存20%保证金的方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以境外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合作银行)为受益人,租赁公司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该境外银行收到保函后,向租赁公司提供跨境贷款,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形式将该笔贷款投放给我公司。

      公司将与蓝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租赁”) 签订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蓝海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7,100万元,租赁期限为 23个月,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蓝海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蓝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1402房

      法定代表人:翟燕来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相关的担保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本公司。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所在地:柳州市北雀路67号

      5、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18,394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租赁标的物:设备等;

      3、融资金额:17,1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23个月;

      5、年租息率5.47%;

      6、保函费0.6%/年;

      7、手续费0.5%/年;

      8、融资用途:用于补充经营周转资金;

      9、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10、租赁担保:公司以缴存20%保证金的方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融资性保函;

      11、期末处理: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租赁款项并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承租人支付100.00元人民币名义对价回购设备所有权。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扩宽融资渠道,调整负债结构,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23 证券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53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4日

      至201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未登记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时间:2015年7月10日、1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登记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519434 传真:0772-2510401

      联系人:龙立萍 汪 娟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

      邮政编码:545002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