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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榕泰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15-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榕泰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发行的7.5亿元5年期“12榕泰债”进行跟踪评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该报告认为:公司2015年度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2榕泰债”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6-27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9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经7名董事审议表决。

      一、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复牌,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内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4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2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近年来,公司所处的化工原材料及化学制品行业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行业产能过剩影响,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速度放缓,目前处于产能消化时期,下游客户需求整体平淡,短期内无法改变行业产能过剩局面,行业企业发展陷入停滞阶段。2012年以来,国内化工行业发展速度放缓,甚至持续亏损的局面,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较差。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及行业需求整体平淡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速度放缓,盈利能力持续下降。

      近年来公司管理层积极谋求通过外延式并购方式进入前景更为广阔的行业。为了加快实现多元化经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管理层拟筹划以并购方式,收购互联网领域相关的优质公司,实现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业务开展,减少业绩波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①、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标的资产的股东,为独立的第三方。

      ②、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③、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IDC服务相关业务。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对有关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①、2015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08),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4日起停牌5个工作日;

      ②、2015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09),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1日起继续停牌5个工作日;

      ③、201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13),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8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④、201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14);

      ⑤、201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15);

      ⑥、201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16);

      ⑦、201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5-018),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⑧、2015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5-019);

      ⑨、2015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5-022);

      ⑩、2015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5-024)。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资产规模大、范围广、程序复杂,相关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并论证重组方案,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4、下一步推进重组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即本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待重组工作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公司接待中心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5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敏、李梦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