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5年6月29日
2.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司第二会议室
3.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4.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孙德润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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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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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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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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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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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01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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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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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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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东、李铃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编号:临2015-078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