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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5-04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梁文利、高飞、李全栋、连江、朱宝权回避了表决。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能投资”)、北京中投协新兴智能机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协基金”)、长信基金-曙光股份-价值共创1号(以下简称“长信基金-曙光1号”)、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泰克”)、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创投”)、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创软件”)等9名。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其中,中能投资、中投协基金、长信基金-曙光1号分别拟以人民币现金34,000万元、10,000万元和6,99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拟以其所持有的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子”)42.215%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5)第BJV304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亿能电子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25,362.16万元。以此为基础,经公司与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等六名亿能电子股东协商,标的资产亿能电子70.42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7,800万元,对应42.215%股权的交易价格约为10,670.15万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99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6、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8,821.1944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款上述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取整(即尾数直接忽略)。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7、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安排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投资者,即中能投资、中投协基金、长信基金-曙光1号、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660.15万元,剔除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拟以其所持有的亿能电子42.215%股权认购部分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9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

      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收购亿能电子28.208%股权的交易价格约为7,129.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0、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梁文利、高飞、李全栋、连江、朱宝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与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与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与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与徐双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与王占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6、与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将收购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徐双全、王占国、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等六名对象所持有的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70.423%股权。根据亿能电子审计、评估结果,公司与上述六名对象协商确定了标的资产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70.423%股权的最终作价。根据最终作价,公司与上述六名亿能电子股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70.423%股权事宜出具了XYZH/2015BJA90073号《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2015年1-5月、201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70.423%股权事宜出具了中和评报字(2015)第BJV304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公司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评估事项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对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经审阅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评估机构和经办评估师与评估对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本次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中和评估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相比市场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合理的。

      本次交易以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徐双全、王占国、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等六名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定价是公允的。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于2015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5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5日

      至2015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及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6月2日及 2015 年 6月 30 日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14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5-4146825

      传 真:0415-4142821

      邮箱:dongban@sgautomotive.com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5-05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能投资”)、北京中投协新兴智能机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协基金”)、长信基金-曙光股份-价值共创1号(以下简称“长信基金-曙光1号”)、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泰克”)、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创投”)、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创软件”)等9名。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其中,中能投资、中投协基金、长信基金-曙光1号分别拟以人民币现金34,000万元、10,000万元和6,99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拟以其所持有的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子”)42.215%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5)第BJV304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亿能电子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25,362.16万元。以此为基础,经公司与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等六名亿能电子股东协商,标的资产亿能电子70.42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7,800万元,对应42.215%股权的交易价格约为10,670.15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99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6、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8,821.1944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款上述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取整(即尾数直接忽略)。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7、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安排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投资者,即中能投资、中投协基金、长信基金-曙光1号、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660.15万元,剔除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徐双全、王占国、和创软件拟以其所持有的亿能电子42.215%股权认购部分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9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

      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收购亿能电子28.208%股权的交易价格约为7,129.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0、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70.423%股权事宜出具了XYZH/2015BJA90073号《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2015年1-5月、201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70.423%股权事宜出具了中和评报字(2015)第BJV304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公司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评估事项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对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经审阅相关材料,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评估机构和经办评估师与评估对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本次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中和评估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相比市场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合理的。

      本次交易以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徐双全、王占国、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等六名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定价是公允的。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