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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公告编号:2015-031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宁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后,在筹备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摘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同意:4 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案)》的议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情:

      1. 授权公司董事会解释并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

      2. 授权董事会解释并修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案)》;

      3. 授权董事会办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 授权董事会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办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7. 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8.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近期公司部分董事离任,特此进行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改选,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王德宏(独立董事)、甄建涛、朱征夫(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德宏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何宁、李强、李秉仁(独立董事)、王德宏(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何宁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李秉仁(独立董事),甄建涛、朱征夫(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李秉仁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何宁、朱征夫(独立董事)、李秉仁(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朱征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5、会议以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5-0032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审议如下:

      一、审议《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监事会审议的计划草案公布后,在筹备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并报公司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摘要》。 监事宋暘、甄秋影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回避:2票 。公司监事宋暘、甄秋影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该议案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实《关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及数量》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 670 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人,其他人员不超过 66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其中公司董监高拟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整个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27.965%(合计金额:559.30万元,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监高为:何宁、甄建涛、江五洲,韩力伟,孙志新,王少权,王慧龙,薛彤,宋暘,甄秋影),普通员工拟持有份额占整个员工持股计划的72.035%。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5-033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 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5:00至2015年7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六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7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8日(星期三)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5年7月8日(星期三)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04

      投票简称:东光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7月15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

      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动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慧龙 高宇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联系传真:010-579632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股 东 参 会 登 记 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 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同意意见的,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