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4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由鄱阳县人民政府收储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由鄱阳县人民政府收储的公告》
同意鄱阳县人民政府按照评估价,以2235.2306万元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位于鄱阳镇大芝路128号的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土地面积为18.86亩,土地用途为交通用地),另在鄱阳县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建设新汽车站及配套物业,土地面积为120.93亩,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商业服务用地。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申请金额为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4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鄱阳县
长途汽车站用地由鄱阳县人民政府收储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鄱阳县人民政府拟按评估价2235.2306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位于鄱阳镇大芝路128号的18.86亩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进行收储,另在鄱阳县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新汽车站,土地面积为120.93亩,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商业服务用地。
一、土地收储情况概述
根据鄱阳县城市总体规划,鄱阳县人民政府拟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长运公司”)位于鄱阳镇大芝路128号的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以下简称“标的土地”,土地面积为18.86亩,土地用途为交通用地)进行收储,另在鄱阳县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新汽车站,土地面积为120.93亩,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商业服务用地。
上饶市海川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鄱阳长运公司上述标的土地及地上房产进行了评估,鄱阳县人民政府拟按评估价2235.2306万元收储鄱阳县长途汽车站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
在鄱阳县新汽车站建成投入使用并且鄱阳长运公司取得该汽车站土地房产合法权属证书后一个月内,鄱阳长运公司将标的土地按现状交付给鄱阳县人民政府,鄱阳县人民政府责老汽车站土地地上附着建筑物的拆除。
二、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产基本情况
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截止2015年1月1日的资产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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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鄱阳县长途汽车站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截止2015年1月1日账面净值为346.83万元。
鄱阳县长途汽车站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截止2015年1月1日账面净值合计为773.78万元。
三、标的土地及地上房产评估情况
上饶市海川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鄱阳长运公司位于鄱阳镇大芝路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饶海川[2014]估字第4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时点为:2015年1月1日,本次房产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土地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房地产估价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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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签署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签署方名称:本公司与鄱阳县人民政府
2、 收储土地:鄱阳长运公司位于鄱阳镇大芝路128号土地,用途为汽车站交通用地,面积12576.7 平方米,地上房产面积共4510.16平方米。
3、土地收储相关事项:双方同意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鄱阳县老长途汽车站土地及房产进行评估,在依法评估的基础上,鄱阳县人民政府按评估价收储老汽车站土地及房产。现标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已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依法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2235.2306万元,对此,鄱阳县人民政府予以认定,并由县国土局参照此价格收储。在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鄱阳长运公司负责将老汽车站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鄱阳长运公司老站房产证及相关资料移交给鄱阳县人民政府。在新汽车站建成投入使用并且鄱阳长运公司取得该汽车站土地房产合法权属证书后一个月内,鄱阳长运公司将老汽车站土地按现状交付给鄱阳县人民政府,鄱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老汽车站土地地上附着建筑物的拆除。
4、新汽车站建设规划:
鄱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县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地块120.93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该土地用途允许建设新汽车站及配套物业。主要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商服B11及商服B14旅馆用地,商服沿洪迈大道、鄱阳湖大道布置;交通枢纽主要功能为长途及农村客运站房、停车场、维修中心、检测中心、自用油气电站等设施;.地块用地面积8062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811.33平方米,地块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化率≥12%,其中商业综合体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多于65000平方米,交通枢纽用地面积55234.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不多于24000平方米,旅馆用地面积53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多于16000平方米。
鉴于新站120.93亩土地已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予以预评估,评估价为4900万元,鄱阳县人民政府同意以不低于此价格挂牌出让。如果鄱阳长运公司摘牌,鄱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将高出4900万元部分资金奖励给鄱阳长运公司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鄱阳长运公司承诺在取得新车站及配套商业用地后,在取得《建筑工程规划建设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确保土地摘牌后12个月内新车站竣工交付使用,并同时将老车站土地交付给鄱阳县人民政府。土地摘牌后36个月内配套商业竣工。鉴于新车站是在现有老车站搬迁的基础上建设,故此,鄱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在有权减免的范围内,对鄱阳长运公司在交通枢纽功能建设当中的行政性规费予以全免(鄱阳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测算并征收后,再奖返给鄱阳长运公司),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客货营运的税收县本级新增部分(以2015年度的数额为基数)三年内享受鄱阳县招商引资税收优惠。商业及旅馆照章纳税不享受优惠政策。
6、协议生效条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鄱阳县人民政府本次拟对鄱阳长运公司位于进鄱阳镇大芝路128号的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进行收储,并将在依法评估的基础上,按评估价值2235.2306万元进行收储(标的土地评估增值率为327.13%,房产评估增值率为18.68%)。
鄱阳县人民政府承诺在鄱阳县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地块120.93亩用于建设新汽车站及配套物业(新站规划用地面积共计120.93亩,其中82.85亩为交通功能性用地,另规划38.08亩商服用地用于车站服务配套功能,其中30亩为商城用地,8.08亩为宾馆用地),规划用地位于鄱阳县城城北新区,洪迈大道与鄱阳湖大道交汇处北面,与千套经济适用房相连,西与农资大市场为邻,东南与多个重点项目相接,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公司已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鄱阳县人民政府本次拟对鄱阳长运公司位于进鄱阳镇大芝路128号的鄱阳县长途汽车站用地进行收储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认为规划中的鄱阳新汽车项目用地位于鄱阳县城城北新区,可以更好地解决公司道路客运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状况和资产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45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29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集团”)通知,长运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4%)质押给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作为新增借款之出质。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15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长运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67.6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2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4%。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