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24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近日, 新世纪公司合共办理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60,785,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285,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1,500,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17.94%)的解除质押手续。新世纪公司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8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56%)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股份质押期限为期18个月,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新世纪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0,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6.14%)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为期二年,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82,111,2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6,753,9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357,3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65%;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289,77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5,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6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2.34%。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