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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行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4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3人。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80万股,目前公司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720.9301万元增加至18,300.9301万元,公司股本总数由13,720.9301万股增加至18,300.9301万股。依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生效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内容重新编制《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的情况如下:

      ■■

      

      公司按照上述修订内容重新编制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报告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定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报告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定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第[2015] 48270021号《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德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德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何德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德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提名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佳先生简历见附件。经审核何佳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董事会认为,何佳先生具备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何佳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定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仓亿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行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已经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更加专注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肖行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肖行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肖行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行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及董事会对肖行亦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同意聘任林仓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林仓亿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林仓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和公司董事长肖行亦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何佳先生简历

      附件2:林仓亿先生简历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何佳先生简历

      何佳先生,男,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1954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80年至1983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与决策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83年至1989年,就读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财务专业,获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系教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自2006年至今,兼任中投证券独立董事,自2012年至今,兼任西藏华域矿业独立董事;自2014年至今,兼任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5月至今,兼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何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林仓亿先生简历

      林仓亿先生,男,中国国籍,台湾地区居民,195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85年至1999年在美国Bravo Tech.,LTD公司任职,历任研发工程师、项目主管;2000年至2003年在国家外经贸部电机司任主任工程师;2003年至2012年12月在台湾怡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年至2014年在湖北东峻实业集团,任汽车电子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仓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福民社区茜坑老村冠彰厂房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先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4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已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53元,募集资金总额344,87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部分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截至2015年6月25日止,本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4,728.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5年6月26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270021】号)。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经自查后认为,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相关审批程序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专项意见

      1、会计师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5年6月26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270021】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索菱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6月25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索菱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索菱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索菱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索菱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招商证券同意索菱股份使用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270021】号)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

      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行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已经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更加专注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肖行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肖行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肖行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行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及董事会对肖行亦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林仓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林仓亿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林仓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和公司董事长肖行亦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林仓亿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028099

      传真:0755-28028468

      邮箱:cangyi.lin@szsoling.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6、7栋。

      邮编:518110

      附件:林仓亿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林仓亿先生简历

      林仓亿先生,男,中国国籍,台湾地区居民,195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85年至1999年在美国Bravo Tech.,LTD公司任职,历任研发工程师、项目主管;2000年至2003年在国家外经贸部电机司任主任工程师;2003年至2012年12月在台湾怡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年至2014年在湖北东峻实业集团,任汽车电子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仓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

      和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德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德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何德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德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提名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何佳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何佳先生简历

      何佳先生,男,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1954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80年至1983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与决策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83年至1989年,就读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财务专业,获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系教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自2006年至今,兼任中投证券独立董事,自2012年至今,兼任西藏华域矿业独立董事;自2014年至今,兼任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5月至今,兼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何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