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2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2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7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熊建明先生、熊建伟先生、周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8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熊建明先生、熊建伟先生、周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1、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使用,方大建科和方大自动化使用额度需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向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的具体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可操作性,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在南昌市注册成立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江西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变更宁波万达房产用途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拥有的宁波万达城市之心4305号和4307号房(面积合计97.02平方米)由自用改为对外出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定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保证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5年7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7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2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下属
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情况
1、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使用,方大建科和方大自动化使用额度需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二)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向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内容,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本公司1994年4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75,690.99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明,主营业务:建筑幕墙系统及材料、太阳能光伏电站及产品、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轨道交通设备(地铁屏蔽门等)和房地产等。
方大建科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993年3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伟,主营业务: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玻璃隔墙、门窗、围墙、栏杆吊顶等装饰的制作、设计与施工等。
方大自动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8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克槟,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加工、安装、销售等。
2.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截至2015年3月末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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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方大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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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方大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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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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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同意本公司与上述各公司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25,162.69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2015年3月末净资产的95.13%,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2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可操作性,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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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2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江西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拟用自有现金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暂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805室
经营范围:文化创意策划;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服务;创意产品设计;信息科技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物业租赁;土地开发;商品房销售;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房屋维修;停车场管理及服务。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电气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以上信息均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积极拓展公司房地产相关业务,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益,给股东更大的回报。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2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5年7月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9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审议本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2、审议本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3、审议本公司《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议案4、审议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以上各项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股东审议第1、2项议案时需要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的相关内容于2015年7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商出具的有效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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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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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4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4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4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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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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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5-26788571-6622
传 真:0755-26788353
通讯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 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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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