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4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接到公司股东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茂投资”)通知,顺茂投资已于2015年6月16日将其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4,5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顺茂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1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42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9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王投资”)《减持股份告知函》,九牧王投资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731,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本次减持前,九牧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327%;本次减持后,九牧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8,768,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32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九牧王投资于2015年6月5日至6月29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0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九牧王投资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九牧王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九牧王投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牧王
股票代码:6015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FLAT/RM C 20/F NATHAN COMM BLDG 430-436 NATHAN RD YAUMATI KL
通讯地址:FLAT/RM C 20/F NATHAN COMM BLDG 430-436 NATHAN RD YAUMATI KL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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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林聪颖,男,中国香港居民,现任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公司53.7327%股份外,无持有、控制境内及境外其它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了满足自身产业发展需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5年6月5日至6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8,731,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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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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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公司股份204,574,68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2551%,占公司总股本的35.6007%。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2015年6月5日至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28,731,860股股份,交易价格区间为20.21元/股—34.37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林聪颖
2015年6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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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聪颖
日期: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