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29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在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高同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进主持。
与会董事听取了相关议案,经充分讨论后,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安进、戴茂方、项兴初、严刚、佘才荣、赵文武、黄劲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储育明、黄攸立、李晓玲、梁昌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吸收合并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实施完成,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原内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490.5826万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323.3021万元。
(二)原内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8490.582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6323.302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三)原内容为: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9人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订为: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原内容为: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第一届董事候选人,由发起人提名。以后每届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或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及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要换届时,新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组成人数的1/2。
第一届监事候选人,由发起人提名。以后每届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或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及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出任监事的,其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现修订为: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第一届董事候选人,由发起人提名。以后每届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或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及以上的股东提名。
第一届监事候选人,由发起人提名。以后每届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或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及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出任监事的,其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五)原内容为: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现修订为: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江淮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安凯客车新能源客车销量增长,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拨付有所延迟,造成安凯客车阶段性流动资金紧张。为保障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公司拟向安凯客车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用于安凯客车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成本,安凯客车将依据借款合同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进:男,1957年4月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本公司董事长。
戴茂方:男,1963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乘用车公司总经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项兴初:男,1970年8月生,安徽工商管理学院MBA,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质量师、重型商用车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严刚:男,1963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先后兼任商务车分公司总经理、乘用车制造公司总经理、发动机分公司总经理、乘用车营销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乘用车营销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佘才荣:男,1966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兼任国际公司总经理,轻型商用车营销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国际公司总经理、轻型商用车营销公司总经理。
赵文武:男,1968年7月生,本科学历。历任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兼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0年-2013年期间曾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黄劲杉:男,1978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审计主管、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并购交易服务部业务总监,现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后管理部筹备工作组组长,执行总经理。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储育明:男,1964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至今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
黄攸立:男,1955年2月生,科学史博士。1991年至今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任教,2009年以来担任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曾担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李晓玲:女,1958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教授、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安徽大学财务处处长,商学院教授。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昌勇:男,1965年11月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1995年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任教。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30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王才焰主席主持。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周刚、翟咏梅、濮国立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刚:男,1962年2月生,安徽工商管理学院MBA,工程师。历任六安江淮汽车齿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翟咏梅:女,1970年3月生,大专学历。历任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濮国立:女,1980年生,硕士研究生。2004至2008年,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任助理经理,2008至2010年在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曾任经理;2010-2012年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高级业务副经理,2012年加入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财务部总经理、总监。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31
江淮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2010-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损益以及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变更新能源汽车补贴会计确认方式。
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5年1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发布了《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文件,各相关省市地区也相继制定和发布了相关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政策文件中对补贴资金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领方式以及拨付方式均有规定。
我公司自2010年开始生产并销售新能源汽车,截止2014年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7519辆,占整车销量0.32%,累计收到新能源汽车政府补贴资金3.69亿元,由于前期规模较小以及地方政府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随着公司第五代电动车的量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更趋商业化,销量大幅提升,各地区的补助政策也趋于确定,但补助资金到账时间滞后于车辆销售时间,且一般为集中拨付,为提供与当期经营成果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将原公司在收到政府补贴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变更为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计入当期损益。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在收到补助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计入当期损益,与收入、成本确认的时间一致,以此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2010-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以及净利润项目产生影响。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备注:“-”表示减少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产销稳步提升和各地区的补助政策趋于确定,将原公司在收到政府补贴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变更为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计入当期损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32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6日 9点
召开地点:合肥·公司住所地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6日
至201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和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7月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33
江淮汽车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东生、江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本次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1 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王东生:男,1962年11月生,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江平:女,1963年5月生,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监事、法务审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法务审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3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发布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中附件1:授权委托书议案序号与公告正文的议案序号不一致,现更正如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淮汽车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以此次公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