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5-012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应发表决票8张,实发表决票8张,实收表决票8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沈琴怡女士因个人意愿,已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沈琴怡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沛文推荐,董事会聘任陈丽华女士担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时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日
陈丽华女士简历:
陈丽华,女,1982年1月出生,2006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证券投资专员,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秘书。现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股权管理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