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3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由董事会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知。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7月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7月7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7月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7月6日 15:00 至2015年 7月 7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的现场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2.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2.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
2.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除权、除息安排;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2.1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1 公司与杨林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7.2 公司与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杨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7月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2579 | 中京投票 | 买入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2.00 |
2.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 2.02 |
2.3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 2.03 |
2.4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4 |
2.5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 | 2.05 |
2.6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 2.06 |
2.7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07 |
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除权、除息安排 | 2.08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09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10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2.11 |
2.1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2.12 |
3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3.00 |
4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5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
6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7 |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0 |
7.1 | 公司与杨林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7.01 |
7.2 | 公司与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7.02 |
8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杨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8.00 |
9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 9.00 |
1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00 |
11 | 审议《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00 |
12 | 审议《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 12.00 |
13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3.00 |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登陆5分钟后可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7月6日 15:00 至 2015年7月7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5年7月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
2.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 |||
2.3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 |||
2.4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2.5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 | |||
2.6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 |||
2.7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除权、除息安排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
2.1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
3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4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5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7.1 | 公司与杨林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
7.2 | 公司与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
8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杨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9 |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 |||
1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1 | 审议《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2 | 审议《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 |||
13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