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日上午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的通知,中国泛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转型战略实施以来的价值,特别是随着公司“以金融为主体、以产业为基础、以互联网为平台、产融一体化的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的逐步实施,未来公司的价值将进一步呈现。增持人将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中国泛海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在内)。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7月2日,中国泛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成交均价为12.69元/股。
五、中国泛海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公司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截至2015年7月2日午间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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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泛海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中国泛海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八、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83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一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目前该事项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2015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836号)。根据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出具了《关于不减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该承诺函内容如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拟向包括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包括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作为泛海控股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兹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本公司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泛海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泛海控股股份的情况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泛海持有泛海控股3,359,974,152股,占泛海控股总股本的73.73%。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要求,经公司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公告。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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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8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73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35,135.1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37,457.04万股。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2月3日、4月1日、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8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135,135.14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5年5月5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557,311,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2015年6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8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73元/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8.88-0.15=8.73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37,457.04万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日下午收市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关于再次增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中国泛海继7月2日上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1,000,000股之后,7月2日下午再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1,814,200股。中国泛海本日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1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增持人认为,公司正在坚定不移地快速推进“以金融为主体、以产业为基础、以互联网为平台、产融一体化的企业集团”的战略转型进程,其中,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金融主体经营情况优异,以房地产为基础的产业拥有大量优质土地储备并已进入业绩快速释放期,以北京民金所金融互联网有限公司为突破口的互联网平台正在加速搭建,公司发展前景值得期待。增持人通过连续增持公司股份,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国家改革牛市的期待,并着力践行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中国泛海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2015年7月2日上午以及本次已增持部分在内)。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一)前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2日上午,中国泛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成交均价为12.69元/股。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2日下午,中国泛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81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成交均价为12.60元/股。
截至2015年7月2日收盘,中国泛海本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1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五、中国泛海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公司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截至2015年7月2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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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泛海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中国泛海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八、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