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凤凰预设重组时限
此次公开征集为意向受让方设置了九个条件,其中自然需要对方提供明确的重组方案,而且重组计划的完成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如受让条件第八条指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取得公司控制权后、资产重组完成前(即过渡期间),保持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管理层和员工队伍稳定,并不得在正常生产经营之外,以任何形式增加公司负债/或有负债;更重要的是,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的资产重组,并将公司全部的资产、业务、人员通过资产置换、现金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整体置出并转让给出让方。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孙放
航运央企的脱困与改造正在推进之中。继中海海盛易主后,昨日起,*ST凤凰17.89%股权正式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接盘方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同时,还要承担起注入优质资产的重组责任,且重组的时间限制是2016年6月30日之前。自暂停上市后,*ST凤凰完成了破产重整,告别资不抵债,目前已向深交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而这一次的“卖壳”亦是为了重获造血能力。公司停牌前股价2.53元每股,此次转让底价5.53元每股,获得1.8亿股的代价至少10亿元。
底价10亿“让壳”
5月30日,*ST凤凰发布公告,宣布控股股东长航集团拟转让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对应股份数1.81亿股,占总股本比例17.89%,此事已经过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外运长航集团的同意,将造成易主。不过,当时的公告并未披露过多细节。直到昨日,*ST凤凰发布公开征集股权受让方的公告,上述1.81亿股转让底价、意向受让方资格、征集时间等关键信息亦对外公布。
此次本次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时间为七个交易日,从7月2日至10日。由于*ST凤凰已暂停上市,停牌前的收盘价为2.53元/股,以此计算,长航集团拟转让的1.81亿股对应市值约为4.6亿元。考虑一定的溢价率,上述1.81亿股转让价格每股不低于5.53元/股,合计价格不低于1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标的股份现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尽管*ST凤凰仍是暂停上市之身,但对比此轮行情中航运股的数倍涨幅的“逆袭”,超过一倍的溢价率就显得比较平常了。2013年12月26日为*ST凤凰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此后于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目前总股本为10亿股,以停牌前股价看,总市值为25亿元。
最新看点在于,*ST凤凰正处在恢复上市阶段。今年5月11日,深交所正式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5月29日,公司收到要求补充材料的通知。按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3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而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综合看,由于完成破产重整,各项指标正常,其“回归”是大概率事件。同时,尽管近日二级市场个股普遍暴跌,但股价仍显著高于此轮行情启动前水平,且航运股表现依旧抢眼,即使以现股价看,较底部亦有数倍涨幅。
明年6月底前完成重组
结合此前*ST凤凰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然后破产重整再申请恢复上市的历程,此次中外运长航系按照市场化运作手段舍弃*ST凤凰,并不令人意外。事实上,尽管完成破产重整摆脱历史包袱,但*ST凤凰的主营仍然疲软。在公司的重整计划中,其实明确过:未来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择机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向公司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而此次让出实际控制人之位,亦是为了使重组成行。
因此,此次公开征集为意向受让方设置了九个条件,其中自然需要对方提供明确的重组方案。如第六条受让条件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其对公司长期战略性的发展规划和相应资产重组计划,承诺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和业务,显著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该资产应在意向受让方控制下持续经营满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实现盈利,盈利能力强,可以显著改善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财务状况。
而且,这一重组计划的完成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如受让条件第八条指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取得公司控制权后、资产重组完成前(即过渡期间),保持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管理层和员工队伍稳定,并不得在正常生产经营之外,以任何形式增加公司负债/或有负债;更重要的是,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的资产重组,并将公司全部的资产、业务、人员通过资产置换、现金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整体置出并转让给出让方。
如此严格的条件,征集的时间却仅仅七个工作日。而且,意向受让方需在7月10日17点之前送达申请材料,且除去材料中的常规内容,还包括长期战略性的发展规划、注资承诺、资产重组计划和拟注入标的资产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过渡期间保持持续、稳定经营的承诺;对公司现有资产、业务、人员的置出及后续转让方案等等。时间紧迫但接盘方必须早有准备,这或许意味着,*ST凤凰的新大股东或许已有“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