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5-02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该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767.5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质押融资担保,并于201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日质押登记日起,至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期限为12个月。
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2015年7月2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4149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5-02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15-016号公告)。2015年6月5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5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15-018号公告)。2015年6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延期复牌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2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15-019号公告)。2015年6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情况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9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15-021号公告)。2015年6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进展公告》并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15-023号公告)。
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募集资金购买关联方资产并进行募投建设。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关联方资产需进行审计评估等大量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为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细致严谨地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7月8日继续停牌。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筹划进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购买关联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正在加紧进行中,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相关中介机构已进场开展工作。截止本公告日,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仍难以确定。
二、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要求相关方加紧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完成对拟购买关联方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尽早确定发行方案并公告复牌。
三、相关提示
1、公司将于2015年7月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若会议否决《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司将终止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