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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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胡天兴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张茂义先生、姜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望望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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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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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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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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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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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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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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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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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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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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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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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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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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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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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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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公司与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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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议案名称: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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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议案名称:公司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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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议案名称:公司与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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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议案名称:公司与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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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议案名称:公司与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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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议案名称:公司与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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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议案名称:公司与孔鑫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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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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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同意张茂义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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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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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智慧工厂扩建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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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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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3、6.01、7、8汲及关联股东张茂义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娜,龙方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