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0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6月15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57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20万股,向46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已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相比未发生变化。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2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49,873,322股的0.63%,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锁定期1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二次分别按照比例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首次获授总数相应解锁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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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5日出具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2015)第461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6月1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5年6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4,454,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12,254,00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5年6月1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352,073,322.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352,073,322.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6月1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8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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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52,073,322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1783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9,873,322股增加至352,073,32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11%的股份,麦正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42%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何启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96%的股份,麦正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28%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