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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5-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5-03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公告编号:2015-016),并于2015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告编号:2015-021)。

      2015年7月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和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发行的“2015年第1310期公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5年第1310期对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4、产品年化收益率:5.20%或2.60%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7月4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9月17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8、支付方式:在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主要风险揭示

      1. 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

      财产品协议》下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公司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 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 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 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公司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 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6. 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7. 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四、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和损益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3、通过适度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41,500万元(含本次25,000万元),其中已到期100,866.90万元,累计收益1,575.6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3,700万元(含本次5,000万元),其中已到期48,700万元,累计收益349.35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和认购凭证。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5-03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美大,证券代码:002677)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必要核

      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4、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目前不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况;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