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5-03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已于2015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35)已于201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同时发布。
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14日14:00时
(2)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4日
至201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登载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告编号:(临)2015-036。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01激励计划的目的
1.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1.04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0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0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08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
1.09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10激励计划的审核、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13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后,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3月19日和201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公告披露;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公告披露。
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7月7日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1061
传 真:0574-87831133
联 系 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公司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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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