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0日起停牌(详见2015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7)。
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公司与中国联通下属公司在增值服务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因双方尚需就具体合作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商讨,特别是需要对合作新设公司的股权架构、经营范围、目标市场的确定进行更为深入的论证,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自继续停牌之日起不超过5个交易日公告进展并复牌。因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产业园五楼B座百盈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董事胡祖敏、王志波、杨守全、李厥庆、独立董事王国刚、张钦宇、李建辉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4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7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8 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继军、佘文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