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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

      (2)间接控股子公司

      

      ■

      ■

      ■

      ■

      ■

      

      ■

      (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思廉、张力合计持有公司64.76%的股份。最近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李思廉

      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1978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并获数学理学士学位。曾从事贸易业务,1993年开始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于1994年8月与张力共同创办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主要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及销售方面的管理工作。李先生现同时担任广东省地产商会主席以及暨南大学董事、兼职教授。

      (2)张力

      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从事建筑、装修行业。在加入公司之前曾担任广州市二轻局团委书记、广州市白云区乡镇企业管理局生产科长。1993年开始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于1994年8月与李思廉共同创办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联席董事长兼行政总裁,主要负责购地、工程开发、成本控制及公司运作管理等方面。张先生现同时担任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以及暨南大学董事、兼职教授。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李思廉、张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

      注1: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黄开文先生卸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宜生效,同时公司委任吴又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注2:甘文由于个人原因于2015年5月辞职。公司委任张彦琦、相立军为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兼职情况

      (1)持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债券。

      (3)兼职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

      (六)公司的主营业务

      1、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业。

      2、公司主要业务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出租及物业管理。

      (七)公司的竞争优势

      1、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自1994年从事房地产开发以来,经过近20年的持续发展,业务范围已由广州扩展至北京、天津、哈尔滨、西安、太原、大同、沈阳、上海、南京、重庆、成都、惠州、海南、杭州、无锡、贵阳、梅州、长沙、珠海、福州、包头和广西等23个城市和地区,基本上已实现全国性的布局策略,2013年开始拓展至马来西亚等国家。公司已成为集房地产设计、开发、工程监理、销售、装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等业务为一体、综合实力持续位居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前列的企业,目前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其下属企业分别拥有建筑施工一级、建筑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物业管理一级、房地产中介一级的资质。

      公司是行业内最具竞争力的房地产企业之一,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公司自2005年至2009年连续五年获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认定为“中国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第一名”;2010年5月获住建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认定为“2010中国十大诚信房地产企业”;2010年度获得“综合价值中资港股”第二名、“十大最具影响力地产品牌”称号;2011年3月获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认定为“2011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十强”;2011年度、2012年度连续两年获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称号;2012年8月获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认定为“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第13位”;2014年获中国房地产业联合会、中国行业信息统计协会评选为2013年中国房地产业综合实力100强中排名第11位。2008年,公司拥有的“富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作为国内最著名的房地产品牌之一,“富力”品牌加快了公司产品的销售速度、节省了销售费用、提升了产品附加值,有效保障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公司房地产业务采用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涵盖开发、设计、建设、销售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在一体化运营模式下,公司可以通过内部的高度协调与合作有效缩短项目的开发周期,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实现资产的快速周转。一般情况下,公司从获得土地到实现预售平均时间约为8-12个月;开发项目从开始建设到竣工的平均时间约为12-24个月;项目预售率较高。相对较短的开发周期和良好的销售状况,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开发产品占存货的比例较低,项目开发速度和周转能力均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在一体化运营模式下,公司在确定产品价格方面具有先发优势。通过公司内部房地产全产业链条的紧密合作,使得公司在定价中能够准确地计算并掌握开发成本,在估算预期利润之后能够确定合理的产品价格。公司一体化运营模式不但使得公司在开发速度、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还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得客户需求信息,从而准确定位公司产品,并通过物业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

      公司在一体化的运营模式的多个环节实施了标准化运作,如设计图纸在多个方面的标准化、建筑施工流程和工艺的标准化。公司通过标准化运营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有利于强化公司在成本控制、开发速度等方面的优势。

      3、多元化的产品结构

      公司采取以开发高性价比的中高档住宅项目为主,战略性涉足商业房地产为辅的产品发展策略,合理划分和发展住宅物业和商业物业(含投资性物业)的多元化产品组合。

      公司发展的住宅项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发展的商业物业位于城市核心区域,对于部分地理位置优越、未来增值潜力巨大的商业物业,公司可以长期持有作为投资性物业。截至2014年12月末,公司已落成的投资性物业包括酒店8家、写字楼3座、高档公寓1家、商场11家。

      公司的产品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平衡收入结构,通过出售房地产项目获得快速回报,通过出租和经营投资性物业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及现金流,降低业务单一性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宏观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冲击,提升公司后续发展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八)公司业务收入情况

      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

      四、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在主要银行的未使用总对总授信额度为201亿元。

      (二)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行为。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及偿还情况

      近三年,公司未发行公司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6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65亿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2.48%,不超过40%。

      (五)近三年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

      五、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近三年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

      (三)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的规定,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具体指标计算如下:

      ■

      (四)最近三年公司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

      六、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于2014年7月3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和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2014年7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及发行方案,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5亿元。2015年2月5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思廉先生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

      经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根据2014年9月16日及2015年2月5日所召开董事会的审议及发行方案,拟将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从而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假设本期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发行规模的上限6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58.01%,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41.99%,流动比率为1.94,速动比率为0.50。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2014年12月31日完成,按本次发行规模上限65亿元计算且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本次发行所募资金后,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下降为55.89%,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上升为44.11%,流动比率提高为2.01,速动比率为0.52。

      以上数据显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和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二)有利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供给,支持业务发展

      近期,国家在坚持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不动摇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以促进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秉承谨慎乐观的方针,通过大力开拓新的销售区域、完善销售及市场推广策略、融资渠道多元化等经营策略,使得公司主业发展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各项资产规模逐步扩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地配置中长期资金及流动资金,有效支持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巩固并加强公司在房地产行业的领先地位。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按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以及本期债券预计的发行利率进行测算,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每年可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财务杠杆比率,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和资金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发行人2012年、2013年及2014年的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2015年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2015年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1、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2、查阅地点

      发行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5-54楼

      联系人:胡杰

      电话:+86-20-38882777

      传真:+86-20-38332777

      公司网站:www.rfchina.com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联系人:张晓斌、王星辰、寇琳、常梦缇、邓蓓蓓、张学孔、金蕊、胡龙娇

      电话:+86-755-82943666

      传真:+86-755-82943121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