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5年6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席13名,其中,钟嘉年董事、柯清辉董事、洪永淼董事和梁定邦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委托出席3名,王希全董事委托张红力董事、M·C·麦卡锡董事委托柯清辉董事、衣锡群董事委托钟嘉年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胡浩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姜建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批准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1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6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2015年度股东年会通过时起至2016年度股东年会结束时止。2016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6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935万元,中期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525万元,一、三季度财务信息商定程序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各4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5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15年6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6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钱文挥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