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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安鑫利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
    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2015年 7 月 8 日至2015年 8 月 7 日期间起对通过直销渠道赎回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适用渠道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该业务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8月7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优惠活动期间,我司将对以上两只基金的赎回费率进行优惠,除法定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外,归由管理人所收取的赎回费部分均下调为0,具体如下:

      1、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调整情况

      ■

      2、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调整情况

      ■

      本公司将对符合赎回优惠条件的赎回申请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处理。以上基金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不低于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对应需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规定。此次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申购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7月 10 日起代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101)、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740601;B类740602)、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6)和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81)的销售业务,并开通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一、 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或以定期定额的方式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1551

      网站:www.xcsc.com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申购业务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5年7月 10日起代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101)、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740601;B类740602)、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6)和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81)的销售业务,并开通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站:www. dtsbc.com.cn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数米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7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包括数米基金淘宝店)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数米基金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数米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数米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数米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国瓷材料(股票代码:300285)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