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5-04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具体情况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5年6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总额度3亿元人民币以内,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所购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8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以下称“浦发银行涪陵支行”)签定《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3号)》,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财富班车3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
2.产品投资标的: 主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
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
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
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4.20%;
5.产品期限:90天;
6.认购期:每个工作日(T日)可申购,T+1日起息;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投资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
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涪陵支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3,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63%。
(二)公司于2015 年6月2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以下称“浦发银行涪陵支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591期,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591期;
2.产品投资标的: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3.90%;
5.产品期限:两个月零30天;
6.认购期:2015年6月25日;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兑付日为产品到期日当天或在乙方行使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当天,如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为非工作日,则兑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涪陵支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7,000万元购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591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6.14%。
(三)2015年6月29日,公司与农业银行重庆涪陵分行签订了《“金钥匙〃本利丰”
2015年第1082期贵宾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金钥匙〃本利丰”2015年第1082期贵宾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投资标的: 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
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
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
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
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
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我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4.30%;
5.产品期限:34天;
6.起息日:2015年6月30日;
7.到期日:2015年8月02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重庆涪陵分行无关联关系。
12.公司本次出资5,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4.39%。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2014年12月10日、11月4日、8月30日和2015年4月15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有1.50亿元(为本次披露的所购理财产品)未到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3.16%。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均为保本型,风险较低,所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