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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公告已刊登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定于2015年7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2015年7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下午15:00—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关于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已于2015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1.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1.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5回购股份的期限;

      1.6决议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美的集团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总部大楼。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3

      2、投票简称:美的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美的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02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及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同意全部议案,可以“委托价格”100元“委托买入”1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下午15:00—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6338779 22390156

      联系人:欧云彬、王秋实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指定传真:0757-2665199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