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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孙公司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孙公司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开展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载体,通过“加油卡”等推广销售为主的方式,为城市广大受众人群提供多种增值服务的第三方互联网销售、服务、金融类的业务,打造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或“公司”)互联能源新模式。近日,公司孙公司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车时代”)相关各方签署投资协议书,对恒大车时代进行增资扩股。

      一、本次投资协议书概述

      1、本次投资协议各方:

      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车时代股东)、上海即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恒大车时代股东)、胡恩雪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投资方)、上海弘泰互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投资方)。

      2、各方一致同意,本次投资方按照以下约定分别向恒大车时代认购增资:

      (1)、胡恩雪女士投入人民币1000万元整,取得5%的股权,其中11.11万元为认缴注册资本金,余额转入资本公积;

      (2)、上海弘泰互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入人民币1000万元整,取得5%的股权,其中11.11万元为认缴注册资本金,余额转入资本公积。

      以上合计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22.22万元人民币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1977.78万元人民币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胡恩雪占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上海弘泰互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

      2、本次投资完成后恒大车时代股权的股权结构

      本次投资完成后各方拥有恒大车时代股权比例如下:

      ■

      3、本次投资资金的运用

      投资各方一致同意,本次投资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目的:

      (1)、发展公司业务规模暨互联网加油站产业升级及汽车后服务业务;

      (2)、恒大车时代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恒大车时代签订投资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恒大车时代签订投资协议目的是:

      (1)、以改善恒大车时代的治理结构,提高恒大车时代经营管理水平;

      (2)、继续开展对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载体,通过“加油卡”推广销售为主的方式,为城市广大受众人群提供多种增值服务的第三方互联网销售、服务、金融类的业务扩展,以及发展恒大车时代业务规模暨互联网加油站产业升级及汽车后服务业务。

      2、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新进二名股东各投资1000万,各占有5%的股权,是基于对恒大车时代新业务模式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判断;有利于恒大车时代直接对接资本市场,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提高品牌影响力;引进新股东进入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恒大车时代做大做强。

      2、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后将致力于打造公司能源经营新模式,以互联网为载体建立油品销售新模式,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第三方互联网销售、汽车后服务、互联金融等为一体的综合产业服务体系,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发展。

      三、风险提示

      尽管该投资前期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但在经营过程中仍不能排除因政策、经营环境、市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决策。

      备查文件:《恒大车时代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和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或“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收到公司大股东(5%以上股东)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胡长清先生转来的《关于大股东不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承诺书》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本公司股票承诺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胡长清先生的《关于大股东不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承诺书》

      1、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 2、履行大股东职责,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本公司股票承诺书》

      1、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恒大高新股份;

      2、 2、勤勉尽责,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

      1、因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目前股票处于停牌期间,待相关事项完成后予以复牌,如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拟在复牌后择机购买本公司股票,公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