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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符合条件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9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丽珠集团(000513)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通过

      部分代销机构指定交易渠道申购

      或定期定额投资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现决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对通过以下代销机构指定交易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长城改革”,基金代码:001255)的费率实行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申购费率优惠的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平安银行、泉州银行、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长城证券、齐鲁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都证券、信达证券、华宝证券、招商证券、华融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中投证券、国盛证券、兴业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实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的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平安银行、泉州银行、海通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信达证券、华宝证券、招商证券、华融证券、广发证券、中投证券、兴业证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具体费率优惠措施详见附件“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表”。

      2、费率优惠措施的执行截止时间请参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3、费率优惠期间的业务办理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三、业务咨询

      1、上述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网站及客户服务热线。

      2、长城基金网站:www.ccfund.com.cn

      3、长城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附件: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表

      ■

      注:1.原费率高于0.6%的,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2.“——”指暂无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