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2015年6月23日《关于新华信托增资扩股、股权结构调整及章程修订的批复》(渝银监复[2015]62号)核准: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亿元增加至42亿元;
二、由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认购本次增发股份;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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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