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3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大力推广国内高效单晶产品的生产与应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或“乙方”)拟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投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7月7日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乐叶光伏于2015年7月8日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项目投资合同,现将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2GW高效单晶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2、总投资额:约28亿元
3、建设周期:三年
4、预计经济效益:销售收入约32亿元/年
(二)建设运营方式
乙方在泰州市注册成立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和运营年产2GW高效单晶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三)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乙方内部有权机构(即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其他
双方均同意,自项目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项目公司。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隆基”或“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7月7日相关公告)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隆基”)近日与资产管理人签订了相关现金管理服务协议,现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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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理财外,公司前12个月无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2015年7月8日,公司在上述协议项下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1.02亿元。
二、风险控制措施
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的《隆基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中相关内容。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