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专栏
  • 12:研究·市场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情况暨复牌公告
  •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贵州证券业协会倡议的公告
  •  
    2015年7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9版:信息披露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情况暨复牌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贵州证券业协会倡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贵州证券业协会倡议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4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贵州证券业协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积极响应贵州证券业协会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倡议,与其他贵州辖区上市公司共同商议,作出《坚定信心迎挑战 众志成诚渡难关——贵州上市公司联合声明》: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与之息息相关。面对近期证券市场非理性的波动,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在贵州证券业协会的倡议下,贵州辖区上市公司经共同商议,作出如下声明:

      一、我们坚信当前改革开放红利继续释放的趋势没有改变,宏观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没有改变,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资本市场持续改革开放的进程没有改变。

      二、我们承诺诚实经营,立足长远,抓住改革创新的历史机遇,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盈利水平,增强公司价值投资吸引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三、我们承诺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推动主要股东增持,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手段,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四、我们承诺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着手,充分展现公司内在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上述贵州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联合声明将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贵州都市报》。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5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层

      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层拟在近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不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