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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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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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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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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面对近期证券市场的波动,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维护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本公司就维护股价稳定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将继续坚持踏实做好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拓展外延式发展,持续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努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业绩,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以此奠定证券市场基石。

      二、本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积极增持公司股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三、本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增进交流与互信,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四、追加承诺

      1、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于2015年7月8日参与了《浙江上市公司董事长联合声明》,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今年年内不减持。

      2、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今年年内不减持。

      今后,本公司及全体员工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本次追加承诺的股东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

      1、追加承诺股东股东情况介绍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000010666),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2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金良顺。经营范围:经营许可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环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建筑安装施工、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工、安装;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凭资质经营);经销:化工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外)、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市场投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下设广告中心;下设宁波分公司;经营植物油的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孙建江,现任公司董事长。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孙建江先生最近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

      2、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孙建江先生均承诺:如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所得全部上缴精功科技。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同时,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上述承诺的相关变更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孙建江先生的相关承诺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