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7月13日起,同花顺开始销售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39、C类:000240)、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20,C类:000821)、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73,C类:000376)、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08)、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72)、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04)。投资者可在上述产品的申购期内到同花顺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二、咨询办法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暴风科技(股票代码:300431)、汉威电子(股票代码:300007)、恒顺众昇(股票代码:300208)、鸿达兴业(股票代码:002002)、华测检测(股票代码:300012)、皇氏集团(股票代码:002329)、建发股份(股票代码:600153)、江苏神通(股票代码:002438)、金鸿能源(股票代码:000669)、金亚科技(股票代码:300028)、劲嘉股份(股票代码:002191)、莱茵置业(股票代码:000558)、利欧股份(股票代码:002131)、宁波韵升(股票代码:600366)、欧菲光(股票代码:002456)、洽洽食品(股票代码:002557)、数字政通(股票代码:300075)、宋城演艺(股票代码:300144)、威创股份(股票代码:002308)、卫士通(股票代码:002268)、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先锋新材(股票代码:300163)、新宁物流(股票代码:300013)、亚夏股份(股票代码:002375)、中国国航(股票代码:601111)、宗申动力(股票代码:00169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