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4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派息方案情况
1、本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本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2014年末总股本1,203,972,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2,039,727.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3,972,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09元,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B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5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币=0.7893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7日,除息日为2015年7月20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7月17日,除息日为2015年7月20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2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5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5年7月22日(最后交易日2015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5年7月22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其他说明事项
1、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B股股东中的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于2015年9月30 日(含当日)前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
2、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层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吴勇军、孟炼
咨询电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真电话:0755-2660113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4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深康佳A、深康佳B”(股票代码:000016、200016)于2015年6月12日、6月19日、6月29日、7月6日开市起停牌,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6月19日、6月27日、7月4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8)、《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1)、《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2)和《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3)。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4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大幅波动,面对当前股市的非理性下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本公司股东利益,将采取系列措施维护股价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6个月内,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二、基于看好本公司的发展前景,华侨城集团一直在持续增持本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侨城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261,873,4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5%,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B股99,180,5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4%,合计持股比例为29.99%。
三、鉴于本公司股票尚处于停牌状态,股票复牌后,本公司鼓励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本公司股价,且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前述方式增持的股票。
四、本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使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的传言。
六、本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优化投资者回报。
七、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4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易战略,产品结构有所改善,智能电视销售比重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公司主营产品市场价格竞争激烈,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2014年半年度,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2.59亿元,主要为本公司转让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而2015年半年度报告不含类似的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导致201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