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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收购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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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收购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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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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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7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鉴于近期A股市场发生剧烈震荡,公司股票价格也随之发生较大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承诺: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1月11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同时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郑重声明:

      1、诚信规范经营,扎实做好实业发展,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努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完善产业链,加强成本控制、精细化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平稳高效运行,研究、争取及充分运用自治区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多方面促进公司业绩提升,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2、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坚定投资者信心。通过电话、实地调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7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5:00至2015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0,797,8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0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8,300,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2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97,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9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282,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启动建设200万锭纺纱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2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申请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2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2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2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377,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8%;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1,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63%;反对2,41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2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