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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5-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5-040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此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具体如下:

      1、拟增持目的及计划:针对近期证券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次公司股票复牌后两个月内,当公司股价低于21.99元/股时,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拟增持公司股份数不低于55万股,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2、拟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拟增持期间:自本次公司股票复牌后两个月内,当公司股价低于21.99元/股时,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4、拟增持方式:在相关法律法规条件允许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的方式自行增持公司股票。

      5、拟增持数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1万股,合计拟增持公司股份数不低于55万股。

      公司董事长同时鼓励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含下属控股、参股公司)全体员工在近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