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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5-014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7月6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木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6,073.16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含置换的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680,780.74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073.1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华通连锁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由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801013800000926)转入;公司对华通连锁的增资资金将按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首次投入金额为1,000万元。华通连锁将对上述增资款进行专户存储,并协同本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也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5-015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6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73.16万元对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首次投入金额1,0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5-016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6,073.16万元对华通连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首次投入金额为1,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8号《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药物流具体负责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通连锁具体负责实施,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由公司本部负责实施。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三、华通连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104国道湖东路口华通广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钱木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零售(连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委托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储存和配送)(药品经营许可证至2019年4月29日止);第Ⅱ类医疗器械经营: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口腔科设备及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至2018年7月24日止);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月21日止)。

      一般经营项目:零售:第一、二类无需审批医疗器械;化妆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提供产品购销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华通连锁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6,073.16万元对华通连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含置换的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680,780.74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073.1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华通连锁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由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801013800000926)转入;公司对华通连锁的增资资金将按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首次投入金额为1,000万元。华通连锁将对上述增资款进行专户存储,并协同本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增资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且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增资资金分步投入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降低项目投资成本,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73.16万元对子公司华通连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首次投入金额1,0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73.16万元对子公司华通连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首次投入金额1,0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华通连锁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3)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73.16万元对子公司华通连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首次投入金额1,0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