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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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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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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的公告
    2015-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5-048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已变更为: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原定于“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六号院八号楼本公司三层会议室”,现因工作需要安排,将会议地点变更为“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 。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余事项均不变。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7月23日下午13:30时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23日下午13: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22日-7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6日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改<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3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7月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5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46;

      3、投票简称:“青稞投票”;

      4、在投票当日,“青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七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810500

      联 系 人:尹启娟、何逸伦

      联系电话:(0972)8322971 (010)84306345

      联系传真:(0972)8322970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