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5-042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4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翟新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陆旸先生、副总经理边明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建昊先生通知,前述人员于2015年7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相关情况
1、增持人(统称“本次增持参与人”)
董事、总经理翟新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陆旸先生,副总经理边明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建昊先生。
2、增持情况
在2015年7月13日已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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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股票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也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了公司股票。
前述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所需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股票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股份进行管理。
2、本公司无其它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5-043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经公司书面函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截止到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上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