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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5-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列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A

      ■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B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11日。

      ②根据《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2季度整体市场波动超出之前的预期,整个2季度从4月份开始大幅下降,尽管之前我们判断4月份以后资金面会明显宽松,但从下降幅度来看依然超过了我们的预期,4,5月份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下行,短端下行较多,长端下降较少,收益率曲线明显陡峭,主要原因是首先央行降准后,资金更多囤积在短端,资金主要流入股票等流动性资产,而长端流入较少,另外就是财政部推动债务置换,导致利率债供给大幅增加,同时由于货币供应整体仍是收缩状态,所以长端利率未能明显下降。

      由于预期到了资金利率变动,基金在2季度持续增加债券配置,主要是高收益品种为主,并加入一定的流动性品种,考虑到之前认为6月份资金面会有明显波动,在6月初集中减持了长期品种,增加了短期金融债的配置。6月份底由于股票市场大幅下跌,导致规模大幅波动,资金流入较多对6月份收益造成了一定的摊薄。目前基金已经开始限制了大额的申购和转入有利于降低基金在未来的流动性风险以及提高收益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135%,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3366%,本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5769个百分点;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73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3366%,本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6364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3季度,我们认为货币供应同比增速有望企稳回升,资金面将出现明显好转,短期利率将开始回落,有望到前期低点。长端利率依然受到供给较多的影响,预计会出现明显的区间波动,但整体机会不多。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首先要拉长资产久期,争取获得货币市场波动的收益,其次坚持目前的高收益配置和流动性资产平衡配置的策略,考虑到股市稳定后资金可能会有流出,所以在流动性资产配置上还要保持更高的比例。

      整体上我们看好3季度的债券市场短端的波动行情,主要的风险是3季度海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加息对国内资金市场的负面影响。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上表中,债券的摊余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上表中,债券的摊余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上表中“偏离情况”根据报告期内各工作日数据计算。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日基金资产净值20%。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4 其他资产构成

      ■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