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股东在二级市场增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5-051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在二级市场增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到投资者电话通知大额购入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标准
●媒体或市场尚无该事项的传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盘后收到投资者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的电话通知称: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截止2015年7月15日累计购入本公司A股股票18,136,9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59%。其向公司提供了一致行动人声明、保证所提供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等,由于证券公司营业部已经下班,未能提供证券交易交割单等持股证明文件。据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其已于2015年7月14日之前开始持有本公司股份5,858,109股,但本公司2015年7月14日前100名股东名册无法查询到其持股信息。本公司已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紧急申请了2015年7月15日股东名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时,尚未取得股东名册,因而暂时无法核实本信息的真实性。
若上述事项属实,本次权益变动尚未触及要约收购标准,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之规定,向其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应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并公告。
2、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由于本信息的真实性暂时无法核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会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