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5-025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应到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2015年7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持有公司总股份12.13%)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主要涉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三个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参与认购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关联董事李俭先生、李峰先生均回避对上述三个议案的表决。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均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提交的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5-024号公告。
会议同意将上述三个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26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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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7月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2.13%股份的股东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在2015年7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7月18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编号:临2015-2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7月18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编号:临2015-2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7月18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编号:临2015-25),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6日《上海证券报》(编号:临2015-24)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7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7月2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6楼电教室(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8日
至2015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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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到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7月2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14到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7月18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5、6、7、8、9、10、12、13、14、15、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5、6、7、9、10、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5、7、8、10、12、13、14、15、16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南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2.53%股份的第四大股东,因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主动放弃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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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