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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9版)

      (116)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1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1)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12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优选周期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资产配置范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周期行业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在对宏观经济及产业景气周期的研判基础上,优选周期行业股票,寻找具备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竞争优势强、管理水平高的合理投资标的,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将重点评估以下几个因素:宏观因素——包含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市场因素——包含货币供给指标以及流动性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估值因素——包含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同时,本基金作为主动管理的股票基金,也将参考宏观策略部门提供的研究分析建议,并结合投资组合的长期收益获取能力综合考虑作出大类资产配置决策。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及产业景气周期的研判基础上,把握经济运行周期波动中的轮动规律,优先配置股票资产,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周期行业股票。

      (2)行业配置策略

      1)周期行业的界定

      周期行业是指和国内或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的行业,其行业走势与整体经济走势较为相关,行业及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面随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变化而变化。本基金根据其行业周期特性,将归属金融保险、采掘、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建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石油、化工、金属非金属、机械、设备、造纸、印刷、电子等制造业的股票归为周期行业。

      2)周期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周期行业配置影响因素,并结合周期行业轮动策略进行股票资产在周期行业之间的配置。

      A、宏观经济因素:周期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在经济周期各个阶段的表现不同,预期收益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配置经济周期各个阶段预期收益率较高的行业。

      B、政策因素:政策因素包括政府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等。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对周期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本基金将动态关注政府政策变化趋势,超配受惠于政府政策变化的行业。

      C、通胀因素:包括大宗商品、农产品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引致的通货膨胀及通胀预期作为影响周期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通胀水平及通胀预期的判断积极配置于受益通胀变化的行业。

      D、技术升级因素:周期行业一方面作为传统经济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随着应用创新技术的领先性、独创性以及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发展程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整体产业结构升级,会对行业未来的成长性起到关键性影响。本基金将对具有成熟或存在较高门槛技术以及具有明确产业升级趋势的行业进行重点关注。

      E、市场需求趋势:周期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不同,有的表现为刚性需求,有的呈现较大弹性,导致不同行业成长性出现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市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

      F、产业周期及竞争格局:周期行业的产业发展周期以及内部竞争格局不同,行业利润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进入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或保持增长的行业。

      3)周期行业轮动策略

      周期行业轮动来源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波动,经济景气度的轮动循环通过周期行业轮动进行体现,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以及经济景气度分析,基于各个周期行业在宏观经济和产业景气周期的不同阶段的敏感度和业绩弹性,结合考察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当前和预期影响,对各周期行业之间进行行业轮动配置,寻找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景气行业进行配置。

      (3)股票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以及周期行业配置及轮动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周期行业运行特征,优选周期行业股票,寻找具备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竞争优势强、管理水平高的合理投资标的进行投资。本基金将重点挖掘周期行业股票中业绩具有持续成长特性的周期成长股构建投资组合。

      1)定量品质筛选

      本基金通过量化分析周期行业股票相关财务指标,寻找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的品质公司股票构建周期行业初选股票库,具体包括:

      ①偿债能力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周转率、流动比率等):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穿越宏观经济和行业的萧条和衰退期的能力;

      ②经营周转指标(如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的财务安全与经营能力;

      ③盈利增长指标(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增长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与提升市场份额的能力;

      ④估值分析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

      2)定性评价优选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优选内外部环境有利、竞争优势强、管理水平高的公司股票,构建周期行业备选股票池,本基金将结合研究团队实地调研、定性分析、以及市场情绪等因素,对股票配置策略进行动态调整,进行实际的投资组合构建。

      ①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本基金对公司的行业竞争力的考察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管理能力是否较强,在战略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无法比拟的核心优势。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内容包括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产品或服务提供方面是否具有成本优势,是否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体系及团队,是否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等。

      ②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本基金关注公司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公司管理层稳定,且关心股东利益。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能率领公司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充分发挥;同时良好的治理结构能促使公司管理层诚信尽职、融洽稳定、重视股东利益并使得管理水平能充分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基金关注有良好管理能力的公司,同时也关注和历史表现相比,各方面情况正在得到改善的公司。

      ③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分析

      本基金同时也关注从宏观经济周期、人口结构、社会生产能力等长期发展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同时关注政府的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等产业政策可能给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分析行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时不仅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因素,也要关注公司主要业务所处的经济区域及产业配套设施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基金将根据对周期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周期行业中,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重点挖掘其中业绩具有持续成长特性的周期成长股的投资机会。当行业与股票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进行实际的投资组合构建。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行业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风险管理部除了监控本基金的行业偏离风险外,也会根据不同市场情况监控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如大中小盘等的偏离风险并及时预警。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 +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变动比较

      ■

      图: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8日至2015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二)投资组合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i 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 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ii 嘉实周期优选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v 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2%。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v 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转入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5%。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i 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a)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c)嘉实周期优选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i 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a)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b)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1: 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通过代销机构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2014年11月13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5年7月9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重庆农商行、建设银行、江南农商行、天风证券、众禄基金、南海农商银行、北京农商行七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直销机构、代销机构的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5年一季度末。

      8.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6月8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