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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5月6日-2015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5月6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期末距建仓结束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11月5日,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的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通货膨胀、工业增加值等主要宏观经济数据仍然弱势,但政策的稳步推进及货币的持续宽松使得经济出现了边际改善的迹象。社会融资规模环比增长,一线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增,财政支出力度不断加大,均为下半年经济触底反弹良好的基础。基于对于未来一年经济的乐观预期以及宽松货币政策的预期,基金保持了较高的仓位配置,在操作上更为稳健。

      2015年二季度,市场出现“先扬后抑”的态势,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经历了“泡沫积累”与“泡沫破裂”两个过程。基金的投资注重对于企业价值的判断,在中小市值股票进入狂热期时,公司重点对低估值金融行业进行布局,规避了中小市值泡沫破裂快速下跌的风险。在风险释放后,注重对已估值合理、未来成长性良好的中小市值股票进行布局,谋求股票价格向价值回归带来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56%,基金投资收益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需要在本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的情形。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宏观经济增速的底部很可能在三季度末出现,房地产市场在宽松的货币环境下逐渐复苏,货币政策将逐渐从总量宽松转向为定向宽松。整体而言,宏观经济情况的边际改善将推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股票市场牛市行情向纵深发展。6月以来,A股市场大幅回落,但其根本原因并非经济基本面的快速恶化,而是源于估值泡沫破裂导致杠杆盘强行平仓,进而引发的流动性风险。本轮市场上行的根基并没有改变,“国有企业改革”、“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要改革红利仍将不断释放,经济转型与升级的步伐并未放缓,因此本轮风险释放后资本市场将步入“慢牛”市,市场将从普涨走势转为结构化行情,个股之间的分化将进一步加剧,真正具有价值、分享未来改革红利的股票将获得显著的超额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贵金属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间申购总份额含申购份额及红利再投资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季度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