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5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2015年7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4月16日以“证监许可[2015]639号”文核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西南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201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净资产为182.08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71亿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0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50%-4.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7月22日(T-1日)13:00-15:00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7月23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与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部分。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0.10亿元和19.90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0.50%和99.5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回拨后认购不足2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网上发行份额,本期债券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6”,简称为“14西南02”。参与本期债券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86”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404”。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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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14西南02”)。
3、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的品种与期限:本期债券为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发行首日:2015年7月23日。
9、起息日:2015年7月23日。
10、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7月2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间每年的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止。
12、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将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5]153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2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部分。
22、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10亿元和19.90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0.50%和99.5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向网下回拨后认购不足2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3、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
24、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及国泰君安组织承销团,以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的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期届满后,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和/或任何承销商违约,联席主承销商均有义务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将本期债券全部募集款项扣除相应保荐承销费后余下的部分足额划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26、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8、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9、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0、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2、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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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50%-4.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7月22日(T-1日)13:00-15:00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公告附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一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5年7月22日(T-1日)13:00至15:00将如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盖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回。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号码:010-50947020、50947021、88092028;
联系电话:010-50947023、50947024。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7月23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20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0.50%,即0.10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15年7月23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向网下回拨后,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2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5年7月23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6”,简称为“14西南02”。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按债券面值平价发行。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簿记管理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5年7月23日(T日)之前开立上交所A股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5年7月23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5年7月23日(T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如证券登记机构的结算参与人2015年7月24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结算义务,证券登记机构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99.50%,即19.90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15年7月23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5年7月23日(T日)至2015年7月27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7月2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5年7月22日(T-1日)13:00至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盖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号码:010-50947020、50947021、88092028;;
联系电话:010-50947023、50947024。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有权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须在2015年7月27日(T+2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西南证券公司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2020629000890038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305000017
同城交换号:020600
开户行地址:阊胥路88号
开户行联系人:金烨
联系电话:0512-68620695,13901542099
银行传真:0512-68626352
(八)网下发行注册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5年7月28日(T+3日)的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5年7月27日(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联系人:刘胤
联系电话:023-67863017
传真:023-63786001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范礼
联系电话:0512-62938585
传真:0512-62938556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联系人:朱方文
联系电话:021-38674632
传真:021-38674232
发行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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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8、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50%-4.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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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1)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3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2)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5%,但高于或等于4.2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00万元;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5%,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700万元;
(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万元
(5)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5%,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万元;
(6)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投资者有效签字)签字及有效盖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0、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盖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席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1、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号码:010-50947020、50947021、88092028;
咨询及确认电话:010-50947023、5094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