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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5-019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22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郭文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文仓、卫正义、支亚毅、刘元祥、李峰、杨世红等六名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赵鸣、刘俊彦、史竹敏等三名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在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上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5000元/月,按月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三维”)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山西三维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续贷10000万元(期限1年)、向上海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续贷10000万元(期限1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为山西三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5-021号《关于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4日(星期二)。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5-022号《关于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文仓,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山西代县人,大学文化,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

      卫正义,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山西曲沃人,大学文化,工学学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支亚毅,男,汉族,1962年出生,山西闻喜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3年参加工作,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元祥,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山西偏关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峰,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山西襄汾人,大学文化,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杨世红,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山西襄汾人,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赵鸣,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浙江杭州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民建会员。1975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太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师、教授。

      2011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俊彦,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吉林伊通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副教授。1993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师,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5年6月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史竹敏,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山西寿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执业律师。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百捷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2008年8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5-02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22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张东进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和第二大股东推荐,会议决定提名景春选、田世鑫、樊大宏、宁春泉等四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报了公司十三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关于选举马万进、郭宝生、张国富等三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景春选,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山西永济人,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主任。

      田世鑫,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山西孝义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统计师。198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宁春泉,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山西浮山人,中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75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樊大宏,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山西永济人,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马万进,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山西河津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8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三基办公室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郭宝生,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河南洛阳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技师。1974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汽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张国富,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山西阳城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机动部部长、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5-02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西三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

      ● 公司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本次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按照公司2012年9月21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三维”)2012年9月27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双方于2012年9月28日在山西洪洞签署了《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和各自公司净资产的50%范围内互相为对方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目前,山西三维在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借款10000万元、上海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借款10000万元即将到期,以上两笔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山西三维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续贷10000万元、向上海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续贷10000万元,期限一年。

      根据公司与山西三维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山西三维上述两笔银行借款共计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为山西三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2015年7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9人,全部出席会议并一致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2月6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地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46926.4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玉柱,公司主要经营化工、化纤、建材产品等。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5514.34万元,净资产166120.85万元,负债总额439393.49万元,净利润 -9592.81万元,资产负债率72.57%。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主要内容:山西三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续贷10000万元、向上海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续贷10000万元,期限一年。根据公司与山西三维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山西三维上述两笔借款共计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按照公司和山西三维签署的《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和各自公司净资产的50%范围内互相为对方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31日,山西三维的资产负债率为72.57%,虽然该公司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企业效益下滑,但该公司通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负荷,保证了优势产品连续稳定生产,公司董事会确信被担保人具备充分的偿还债务能力。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山西三维的互保业务能促进双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增强融资能力,提高办理贷款效率,确保资金高效循环,符合双方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战略。公司为山西三维提供担保,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双方签署的《互保协议》,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山西三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没有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山西三维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山西三维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山西三维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15-022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1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1日

      至201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三名职工监事名单。公司十三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关于选举马万进、郭宝生、张国富等三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王洪云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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